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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新英格兰时期

来源:银行英语 时间:2018-05-03 点击:

第四章
新英格兰时期
爱默生、梭罗、霍桑
(New England"s Day)

 

拉尔夫·沃尔多·爱默生 (Ralph Waldo Emerson, 1803-82)

生於波士顿,父亲和祖父都是牧师。毕业於波土顿拉丁学校与哈佛大学。一八二九年在波土顿第二教堂任牧师,娶埃伦·塔克为妻。一八三一年妻死,翌年辞去牧师职务,首次去欧洲旅行(另两次在一八四七年和一八七二年)。回国後住在麻塞诸塞州的康考德;一八三五年与莉迪亚·杰克逊结婚,开始写作与讲学生涯,逐渐出名。虽常去波士顿并常外出讲演,仍住在康考德,尽量不参与公务,但在康考德是个关心公益的公民。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热心於废奴运动。作品有《论自然》(Nature, 1836);在哈佛大学发表的《论美国学者》演说("American Scholar" oration, Harvard, 1837);《神学院致辞》(Divinity School address, Harvard, 1838);《散文选》(Essays, 共两卷,分别於一八四一年和一八四四年出版);《诗集》(Poems, 1847);《代表人物》(Representative Men, 1850);《英国人的性格》(English Traits, 1856);《论行为》(The Conduct of Life, 1860);《五朔节》(May Day, 诗集,1867);《社会与孤独》(Society and Solitude, 1870);《文学与社会目的》(Letters and Social Aims, 1876)。

 

亨利·大卫·梭罗 (Henry David Thoreau, 1817-62)

生於麻塞诸塞州康考德,父亲经营商店失败後改行制造铅笔。在哈佛大学读书期间并无过人之处,但博览群书。毕业後,当过短时间的教师。与爱默生相契,一八四一到四三年住在爱默生家里。在斯泰顿岛住过几个月,当爱默生侄子的家庭教师。不久,结识了纽约的作者和编辑,发表过一两篇批评文章,可是总觉得不快和不安("他们说有一家《妇女伴侣》杂?,肯出很高的稿费──可是我不写迎合这类趣味的文章")。他终身未娶,後来一直住在康考德附近。一八四五至四七年在华尔腾湖滨搭了一间小屋,独自住在那里读书写日记。回康考德後或写日记、讲演,或在乡间小游和测量。一八四九年出版《在梅里马克河上一周》(A Week on the Concord and Merrimack Rivers)与政论文《论公民的不服从》(Civil Disobedience)(原名《抗拒政府》)(Resistance to Civil Government)。其他主要作品有《华尔腾》(Walden, 1854),杂文和诗。

 

纳撒尼尔·霍桑 (Nathaniel Hawthorne, 1804·64)

生於麻塞诸塞州塞勒姆。父为船长,一八○八年去世。曾在缅因州博多因学院就读,与朗费罗和後来当选为美国总统的佛兰克林·皮尔斯相识。毕业後隐居塞勒姆,写了一本名叫《范肖》(Fanshawe)的小说,在一八二八年匿名出版,还有一些短篇小说与小品文(辑为《重讲一遍的故事》(Twice-Told Tales, 两集分别於一八三七及一八四二年出版)。一八三六年离开塞勒姆去波士顿,一面写作,一面在海关任职。一八四一年参加创办布鲁克农场,一八四二年与有超验论思想(transcendentalist)的索菲娅·皮博迪("爱默生先生是纯音正调")结婚并搬到康考德"古宅"居住,写了更多的短篇和小品文,都收集在一八四六年出版的《古宅青苔》(Mosses from an Old Manse)里。一八四六到四九年在塞勒姆任港务总监;後来迁居伯克夏,与梅尔维尔相契。一八五三到五七年任美国驻利物浦领事,後至义大利,一八六○年回到康考德。第一部成功的小说《红字》(The Scarlet Letter)於一八五○年出版,其後尚有《带七个尖角阁的房子》(The House of the Seven Gables, 1851),《福谷传奇》(The Blithedale Romance, 1852)与《玉石雕像》(The Marble Faun, 1860)。其他作品有短篇小说集《雪影》(The Snow Image, 1851),儿童故事集《坦格林的故事》(Tanglewood Tales),《我们的老家》(Our Old Home, 1863),英国记事和死後发表的一些残篇。

 

第四章
新英格兰时期

欧文、库珀和坡都不喜欢新英格兰。欧文在《纽约外史》里把新英格兰描写成利欲熏心的扬基商人群集之地,甚至给他们取了腌鱼之类的名字。库珀反对新英格兰人那付道貌岸然、自以为是的样子。坡更是恨之入骨,他把波士顿叫做"蛤蟆池塘"("Frogpondium"),像他那样不喜欢家乡的人实不多见。蛤蟆池塘就是那个"自负的蠢物"《北美评论》(the North American Review)的老家,这个刊物自从一八一五年创办以来,影响和权威日增。坡指责它鼓励新英格兰文人互相标榜。他在批评洛威尔的《批评家寓言》时破口大骂∶

洛威尔先生一帮人惯於造舆论,企图要人相信没有南方文学这种东西。北方人┅┅一次又一次地被吹捧┅┅,而勒加里、西姆斯、朗斯特里特以及其他同样出名的作家却受他们冷遇,洛威尔先生貌似公正的见解把近在南面的纽约都排斥了。他所吹捧的全都是波士顿人,其他作家一概被斥之为村野俗夫┅┅

抛开地域观念不说,坡之不喜欢蛤蟆池塘的产物,还有更重要的原因。他坚持作家应是艺术家,绝不能当说教者;可是波士顿和新英格兰内地的文学作品却满篇道德情操,甚至连他评价较高的朗费罗的作品也不例外。至於爱默生和其他被坡称为"超验派"的作家,触犯了他的每一条戒律。被对於诗的本质,和爱默生见解各异。爱默生在一八三八年的日记里写道"世界上的好诗从来就是伦理的,现代的有识之士都写这种诗"。针对坡的"创作哲理",爱默生在《梅林》("Merlin")里教导诗人说

不能让自己的脑子受累於
纠缠不清的格律和韵律。

坡在《论手稿》(Chapter on Autography)里反击说,"拉尔夫·沃尔多·爱默生先生属於我们无法容忍的那一类绅士,一个纯神秘主义者┅┅"在另一处,他以讥诮的口吻告诉人怎样模仿"超验论的格调",他说

它的长处在於观察事情的真相远较任何人深刻。这种透视力如果用得其当是极有效力的。说一点天上的一元论,千万别谈地狱的二元论。最重要的是研究转弯抹角的指责。什麽事情都要暗示,不要明说。

坡的这些话恰当评价了新英格兰作家,因为他把握住了新英格兰的特色。新英格兰的历史促成了一本正经的文风。过於偏激的清教精神既已消逝,波士顿一带,唯一神教"拯救失足基督徒的羽绒垫"──有了发展;富商和船主关心的是主顾的偿付能力而不是他们的宗教热忱。然而"说教的异端"依然存在。新英格兰的文化仍然是宗教性的,文人在某种意义上仍是上帝的儿女,即使他们宁可称上帝为自然,或像霍桑那样不属任何教会。正如佩里·米勒(Perry Miller)在他的超验论文集中所说,超验论"是一种宗教的表现,这是它最精确的定义"。对宗教的兴趣不仅限於新英格兰,十九世纪的西方世界到处有宗教争论。教义与世俗的冲突,个人在不如意的取舍间犹豫不决,不断发生的明争暗斗∶所有这些在欧洲舞台上表演得更淋漓尽致,内涵也深刻得多。在新英格兰,善男信女所关切的并非信念之沦丧,而是它的发扬光大;他们竭力想找到一种境界;一种与美国蒸蒸日上、纷纷扰扰的国情相吻合的看法。

到了十九世纪中叶,波士顿即使不是霍姆斯所说的宇宙中心,至少也是美国的文化中心了。有的城市纽约、新奥尔良、费城──大於波士顿;还有些城市如查尔斯顿──出现了上流社会。不过波士顿有附近的哈佛为後盾,兼有航运带来的财富,仍执牛耳。私人的收入富可敌国;会社、图书馆、期刊、出版社竞相成立。不过远非臻善臻美;亨利·詹姆斯在他写的那本出色的霍桑传里,提到当时波士顿的上流社会深为文化之匮乏而感到美中不足,弗拉克斯曼的一本蹩脚的但丁版画就可供人鉴赏整整一晚上。正像詹姆斯所强调的,波士顿是个乡下地方。然而它已经有了都市味,波士顿─坎布里奇轴心的"正派波士顿人"── 我们将在第六章里从详讨论是不能等闲视之的。

我们这里提到的几个新英格兰人,严格地说并不是波士顿人。这些人确在抵抗城市的影响,然而又同时在本乡本土汲取城市的长处。霍桑一八五二年去新罕布夏州一个与世隔绝的岛上看个朋友,见他家客厅桌上放著一部前一年才在英国出版的拉斯金的《前拉斐尔派》和一本唯灵论小册子。新英格兰其他家庭里,也可以找到同类学术性著作。这个刚从哈佛神学院毕业的年轻学生,带著他的书籍和理想,来到某个清一色白屋的幽静小镇,在讲坛上宣讲的道理,说不定立刻会受到前辈的谴责。如果他想写作,经济上倒不至於有严重困难。波士顿一带,或是其他新英格兰港口附近,生活还很纯朴,有志於写作者若要谋生,几乎无需下什麽本钱,只需自耕自食(爱默生、梭罗和霍桑都这样做过),时而到波士顿去借几本书,会会编辑。偶尔写篇文章,出去讲演一次,就可以赚到几文,又可闻达於公众。

就在波士顿周围抱成一团的文化人圈子里,超验思想应运而生。这个词并不精确,套在当时有影响的人物头上,显得很不相称。爱默生後来回忆这个错误概念时,认为这是几个空谈家企图在"文学、哲学和宗教上建立某种信念,发起某种运动",他说∶

不过就那麽三两个自扫门前雪的人,特别热衷於舞文弄墨。他们起先都喜欢阅读柯尔律治、华兹华斯和哥德的作品,後来又爱上卡莱尔的著作,也许这就是他们共同兴趣之所在。除去这点,他们的学历和研究并无惊人之处,反倒有美国人的浅薄;何况彼此又互不通气。

爱默生著重说明这些人各自为政,这一见解可谓精当,"团体"或 "运动"之类集体名词似乎不适用於他们。自坡的时代开始,孤独不群始终是美国作家的特色,甚至精力旺盛者如惠特曼,交往的文友也寥寥无几。在新英格兰,撇开波士顿人的圈子不论,更是如此。记叙这个时代的文学活动──如 .威克·布鲁克斯的《百花盛开的新英格兰》──很容易把同时代的作家写成同一大家庭的成员。在某种意义上,的确如此,如爱默生、梭罗、霍桑有一阵子同住康考德;各自的日记和书信中屡屡提到对方和其他某些人物。可是如果认为他们相契甚深而不是泛泛之交,那就大错特错了。每一个人多少自视甚高,对同伴有点挑剔,有点讥诮,不肯轻易推心置腹。爱默生在日记里写道∶"我们认识的那些人,多麽偏狭、多麽孤芳自赏呵!"他还写道,无忧无虑的作家睥睨舆论,"永远为不相识的朋友写作"。谈到熟悉者,他说"我和我的朋友都是冷冰冰的人。你要我去挽梭罗的臂膀,我宁可去挽榆树枝。"霍桑死後,爱默生伤感地说他久已盼望"有朝一日能赢得友情"。

如爱默生所说,他们彼此间几乎没有一致的看法。某些源起德国作家的东西,渗入英国後,引起他们注意,成了他们在哲学上的某种框框,不过并没有什麽约束力。超验论对他们有所启迪∶宇宙是仁慈的,它显示了,或者会显示,日臻完美的过程。用坦尼森的话来说∶

但我不怀疑历来都有个日见充实的理想,
人类的思想也随星移斗转而日趋开阔。

这些是典型的欧洲思想;是十九世纪伟大的人道主义思潮的一个组成部分,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对教育、戒酒、废奴、女权、移民的关注。这个运动在美国的表现,如爱默生、梭罗、西奥多·帕克、玛格丽特·富勒、乔治·里普利、钱甯父子和惠特曼等人所阐明的,是信心,相信他们的国家开创了一种至善至美的制度。摩门教在"这个大陆上"找到了天堂,而超验论者坚信只有在美国"个人"才能充分发展。

超验论有浅薄可笑的一面;其狂热分子,除忠厚、热心外,别无所长。据爱默生记载,有一个人参加了超验论者的集会後说,"他好像坐著千秋上了天";"在讲演里碰到难点时,一个好心的英国人突然尖声间道,"阿尔柯特先生,我身旁的一位太太想问你全能是否没有个性? ""阿尔柯特者,阿莫斯·布朗森·阿尔柯特是也,路易莎·梅·阿尔柯特的父亲。路易莎自己写过篇有趣的《超验派野人》("Transcendental Wild Oats");其父出过一辑《秘言录》("orphic sayings"),其中《诱惑》(Temptation)一篇,堪称佳作∶

不受诱惑的人比受过诱惑而能自拔的人伟大。後者只是重新变为前者,而前者从未失足。受诱惑就是犯罪∶诱惑为神灵所不容。

这样的信仰幼稚已极,超验论者在布鲁克农场和果园暂时建立的乌托邦也无非如此。在这里讨论这些事情,不尽相宜,不过须得记住,因为这是讨论新英格兰文风。讨论三位新英格兰超验派的作家,爱默生、梭罗和霍桑的作品时必须具备的常识,他们的作品确有一读的文学价值。

 

拉尔夫·沃尔多·爱默生
(Ralph Waldo Emerson)

"为神秘而神秘",坡不过是脱口而出。他和许多人一样,把爱默生视为超验论者,人们说他是头头,他就成了头号坏蛋。的确,爱默生把超验论的观点说得比其他同伴更透彻。他年轻时,就在三部作品里表现了他的主要思想∶一本叫做《论自然》的小书(十二年间只卖了五百本)。还有讲演《论美国学者》和《神学院致辞》。他在这些著述里声言,人和世界之间存在著完美的和谐,这在自然和人类经验的各个方面已得到验证;他还说只有无视正统、传统和历史,才有利於自身直觉的探索。故而,"书籍是供学者消遣的";"只有体验了的才是被感知的"。人类唯一的责任是对自己真实,自省非但不会使他孤立,反而会把他带进普遍真理的伟大领域∶

越深入内心最隐蔽的预感,越发现它原来是最可接受,最公开,最真实的,这使他喜出望外。人人为之欣忭。精神上觉得这是我的音乐,是我自己。

神学院的学生都是"神灵新生的诗人"("a newborn bard of the Holy Ghost"),爱默生鼓励他们"摒弃一切俗尚,直接和神灵交往"。年长的听得此言大吃一惊∶神灵一词没有加定冠词,给它的地位在唯一神教教徒看来都不免有悖教义;据说此等教徒只要人们去接受"上帝的慈爱,人类的友爱和波士顿的乡谊"。人生如同觅宝,线索丰富,各有所获。最孜孜不倦者得之最多;能力、精力和天才几乎成了同义词。绝无仅有的无能之辈──斥之为罪人似嫌过严──是麻木不仁者,或耽於声色、放浪形骸之徒。

这就是爱默生不当唯一神教牧师後终生宣讲的要旨。他说毕生都会神交。他在一八五二年三月的日记里写道∶

美──小东西中往往  著伟大的美。雪茄使我们看到身体的呼吸.潮汐只是普遍现象之一例。


他和华兹华斯一样,认为自然是灵感最大的源泉。霍桑一年夏天在康考德附近散步,看见树林里有个身影,

看!那是爱默生先生。他看来十分愉快,因为他说过今天的树林里有缪斯女神,在微风中可以听到她的耳语。

爱默生就是从这类远足中撷取素材,写入他记事丰富的日记。他求之於书籍;虽然他警告自己和别人不要读书,他却在一八四二年十月的日记里告诫自己∶

你一定要读荷马、埃斯库罗斯、索福克勒斯、欧里庇得斯、阿里斯托芬、柏拉图、普罗克拉斯、普鲁提诺、伊安布利克斯、波菲利、亚里斯多德、维吉尔、普鲁塔克、阿普列乌斯、乔叟、但丁、拉伯雷、蒙田、塞万提斯、莎士比亚、琼森、福特、查普曼、博蒙特与弗莱彻、培根、马维尔、莫尔、弥尔顿、莫里哀、斯韦登伯格、哥德。

他确曾读过这些人以及柯尔律治、华兹华斯、卡莱尔、和东方哲学家的作品。从他的日记里可以看出,荷马、柏拉图、但丁、拉伯雷、蒙田和莎士比亚给他的印象最深。

爱默生的日记确乎是他的毕生心血。五十多年他一直在日记里写下感想,虽不是天天都写、却极其用心地编有索引,付印出後居然皇皇十大册。那是他写作的素材,这个过程他曾在写给弗雷德里克·赫奇的信里解释过∶

我在一年里收集的札记总是这样杂乱无章,待到这里的人有了瘾听讲演的时候(年年十二月总是如此)、我就把这些札记仓促拢在一起,到百科全书里找个内容最广的题目当作包袱皮.足以包容一切极端荒谬的东西。持重的人和渊博的学者起初看了觉得好笑,继而勃然大怒.说我居然敢把那些破布烂絮一一美其名曰英国文学、历史哲学、人类文化,後来见我实在厚颜无耻到极点,也就听之任之了。


日记里出了讲演词,一次次的讲演编成了散文集。诗的创作过程也大致如此,许多原是散文的序诗。他在一八四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写的日记─

日月加梭.宛如远方友人差来的使者,蒙著头巾,戴著面纱,一声不吭,如果我们不收用他们带来的礼物,他们就要悄悄地带走了。

就成了他的最好的诗篇之一《日子》("Days")∶

时间老人的女儿.伪善的日子,
一个个沈默寡言裹著衣巾,如跣足的托 僧,
排成单行,一眼望不到头,
手捧冠冕和一捆捆柴草,
她们向每人奉献礼物,要什麽有什麽,
面包、王国、星星、还有包罗一切的天空。
我只顾在枝叶茂密的园子里观看壮丽的行列,
忘了早晨该请安问好,匆匆
摘了些药草和苹果,日子
转过身默默离去。晚矣,我
从她严肃的面容里看出她的轻藐。

其他例子多得不胜枚举,不过大都不如这首诗如此明显地发展了原意。不论是诗还是散文,他只有一个主题,即探索"个人之无限"。有了不变的主题,他似乎可以变化多端,又无损於一致性和连贯性。他二十一岁时的日记里就提到过"所罗门的箴言"("the Proverbs of Solomon") "蒙田的随笔"("the Essays of Montaigne"),特别是"培根的散文("Essays of Bacon")等名篇,并称它们"集中地体现了那些时代的智慧,因而是人类进步各阶段的标?"。他说他希望写出部佳作来锦上添花。

按他自己的说法他是成功了。一如他的范本,爱默生也写格言,虽和弗洛里奥的《蒙田》不同,却也同样是个人的心得(他一想到莎土比亚和本·琼森也有过《蒙田》这本书,就恬然自得)。他在日记里有时写点轶事,也写自然界("我和爱德华怎麽也无法把那头壮实的牛犊拉进谷仓,可是那个爱尔兰姑娘把手指往牛咀里一伸,就把它牵进去了"),有时写些转弯抹角的格言式的评论(如关於《日子》的那则札记)。他的讲演通篇格言,言词精练朴实,又不算是"街头语言",实际上,他认为这种语言要比《北美评论》里的文字"流畅生动"得多。天花乱坠的演讲术使他五体投地,他敬慕他年轻时代最伟大的演说家爱德华·埃弗雷特(Edward Everett)。不过他也懂得老气横秋的话常使听众昏昏欲睡("人人想自己的心事,而不去注意讲演的题目"),只有具体的事实和比喻才能使他们醒过来。语言结构的特点简直使他著了迷("字及其内涵合二而一"),他说他很愿意在乡间大学教修辞学。从这句话里可以略知他的气质和写作方法。

爱默生天性缅腆,"血气"不足,在讲坛上是他和群众最接近的时候。这种接触使他高高在上;讲台可以使他和群众保持一定距离。一片人海仰脸听讲,他们是梅尔维尔所谓的人民,善良、慷慨、直率。一旦他置身其间,他们就变成了梅尔维尔所谓的公众,俗不可耐、利欲嚣心、虚情假意。正像他所说,"我爱人类,不爱人群"。他喝道∶"看看骄车里那些人的嘴脸吧!这句话使我们想到艾略特的话∶"我没有想到死亡会毁掉这麽多人"∶

且站在波士顿的首府大街上,看看那等芸芸众生;其表情、步态、姿势,无一不表明他们是劫数难逃的幽魂,成天价受著末日审判。

在他忙著写日记讲学的时候,他倒是心平气和。当日的听众很欢迎他,洛威尔在一八六七年给一个朋友写信说∶

爱默生的讲演,无头无尾,甚至他自己也会觉得很没有条理;可是┅┅他所讲的可比作日月星辰的原始物质,假如你耐心稍等片刻,你会觉得星云般的东西到头来旋转成了行星,整个体系就有了重心。听他讲演,我一直觉得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在欢呼∶"哈哈,那真是天使的福音!"

我们体会不到这种内心的喜悦,反倒倾向於亨利·詹姆斯的意见,他说别的作家"似乎已经找到表达的方式"(例如华兹华斯),"就爱默生而言,我们觉得他还在寻寻觅觅"。他的日记只是文学的胚胎,他成熟的作品难产了。虽然他的句法如卡莱尔所说,"简练有力",可是他的段落却像个"四四方方、漂漂亮亮的帆布袋,装著打野鸭用的铅弹"。如果题目的范围有限制,如关於乔治·里普利和梭罗的随笔和那本极有见地的《英国人的性格》,就远比无拘束的散文使人满意。他那些别别扭扭的短句诗也非上品;不过不像同期大部分诗作那样过分雕琢而流於陈腐。有时倒也新鲜得可爱∶

世事高踞马鞍
驾驭人类

缺点是寓意不深、不押韵,不然就是说教气太重。

形式上的缺点说明爱默生思想上有个更大的缺陷。他的思想五花八门,和他的文句一样。事事无不矛盾∶善与恶、个人与社会、超脱与随俗、理性与直觉、实践与思考如何协调呢? 人们指责他并非因为他想解决这些问题,而是因为他把矛盾搞成一个体系而没有抓住其实质。他认为事事无不对立,於是下个结论说它们好像宇宙里的跷跷板,彼此互相抵销。他沈湎於两极观念,故而在《尤里厄尔》(这是他对哈佛神学院小小的报复)里说∶

自然没有界限;
个体和宇宙一片浑沌;
放射的光线注定要折返;
邪恶会降福,冰会燃烧。

最後,邪恶也会降福。他还说,"邪恶只是消极的,不是绝对的∶就像寒冷,只是缺乏热而已。"这话倒很像出自玛丽·贝克·埃迪之口。在《钱宁赋》里,他先是严厉地批评了蓄奴制,然後又自我安慰∶

愚蠢的手既可以揉合也可以破坏;
结果却总是高明、稳妥。
揉来揉去直到黑暗变成光明。

国会腐败吗? 有腐败必有能干,两者互为依存。命运只是"捉摸不透的原因";"不承认字宙之 驾万物,必非当论"。坡的蠕虫是最後吞噬我们的征服者;在爱默生的诗里,

努力想变成人,这虫子
爬过了形态的各式尖顶。

在爱默生心目中,不可调和的极端之间没有你死我活的斗争,两者渴望接近而耳鬓厮磨。人类分为推动者与被推动者两类;但是居下风的,甘心情愿居下风,因为他们知道领导者能为他们之所不能。如此说来,离超人说已不远矣;若叫爱默生听了,会吓得魂不附体。

反对爱默生的舆论大有泰山压顶之势。他的文章里使人忿然或困惑的章节屡见不鲜。从这些章节可以看出,他的阳春白雪,像某几个美国人那样,实在有点过分,大多数作家都望尘莫及。霍桑和坦尼森显然逊色,雪莱又在一八四一年被他一笔勾销,一言以蔽之为 "对我毫无影响"。雪莱认为诗人是至高无上的,必须热情洋溢地抒发对人类共同命运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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